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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沪蔬通市场一号大棚遮阳棚安装项目
2025-09-17

一、项目名称:沪蔬通市场一号大棚遮阳棚安装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改善沪蔬通市场一号大棚经营环境,做好市场经营秩序。

2.最高限价:3.6万元

3.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历天。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资格要求:

1)投标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因处市场营业区域,相关防尘、围挡等施工作业需在不影响市场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实施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9日16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请各报价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

完成全部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款项的90%,余款质保期满二年后一次性无息结清。支付款项之前,应提供不低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报价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询价响应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诚信承诺书

5.现场踏勘函;本项目设置现场踏勘条件,踏勘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月19日11:00前,潜在供应商需携带现场踏勘函到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现场踏勘后,潜在供应商即对该工程细节具有完全了解,若估量错误,则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结算时不做调整。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注:以上内容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多页的文件需加盖骑缝章。

八、报价须知:

1.确定有效报价

本项目报价单位的报价低于3.6万元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3.6万元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模式。

1)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2)本工程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各项施工措施费,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九、评选办法:

报名单位满三家时,所有有效报价人中的最低报价人为成交单位。当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或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经评标委员会审议可以予以废标处理。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5189416787

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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