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印章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2025-09-12
一、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印章管理软件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印章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软件的开发、部署、调试、培训及上线试运行工作,其中销售业务用印功能应在30日内完成并上线。 3.招标控制价:22.7万元。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为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印章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e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提供一项房地产开发公司电子印章管理的成功案例(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逾期完成缴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无需密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南通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821209000018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服务费公对公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服务费为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查询类型”勾选“取得发票”→“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当日,投标单位拟派的现场述标人员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抵达开标现场,参加现场述标的拟派人员需携带投标单位授权给述标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述标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签到(若投标委托代理人与现场述标人员为同一人,则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即可)。 5、述标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海纳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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