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给水、排水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2025-09-12
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链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25-863381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给水、排水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通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2工程规模:北至江珠路,南至海晏路,西至污水处理厂,东至G328国道。沿西匡河、中心竖河、江达路、海明路、海晏路等新增污水管长约6km,管径dn400-d1350,沿线配套设置提升泵站。另局部根据企业需求新增给水、污水管。计划总投资4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对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环境保护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审计等。包括安排各专业注册造价师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审核技术核定单、签证并出具造价文件,认价材料询价,并出具认价说明及询价材料。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约180日历天)、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为2年)。施工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注: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自身水平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均不另外计取监理服务费。 2.5监理合同估算价:总合同估算价约74万元。 招标控制价:74万元。 2.6质量标准:监理的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完工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施工造价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中载明的施工造价为准,如监理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还须同时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 (4)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多类工程,如同时包含道路和管道工程的,合同中未区分各类工程金额的,则须另外再提供其它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23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领取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本项目的专家评审费(如有)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 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查询类型”勾选“取得发票”→“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9月23日15时00分以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上传至“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 7、开标时间 1、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通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13-80975699 地址:南通市滨海园区东海大道88号 招标代理: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6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3-69892752 邮箱:962928889@qq.com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