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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南通铁路西站片区外国语学校东侧地块围挡劳务采购(二次)
2024-11-29

一、询价项目

南通铁路西站片区外国语学校东侧地块围挡劳务采购(二次)。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外国语学校东侧地块围挡劳务工作,本项目围挡采用2.4m高彩钢瓦楞板围挡,总长约600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清表、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浇筑、围挡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等,具体围挡的安装及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的主材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仅提供劳务及相关辅材,主材含彩钢瓦楞板、镀锌方钢管等,其余的辅材均由投标人负责,辅材包括混凝土基础,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中标以后,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主材工程量提供给招标人,便于招标人供货。

3、招标人提供到现场或中标人指定加工地点的主材,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验收确认,所有主材由中标人负责保管,主材保管、成品运输至现场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主材有遗失或损坏等情况,产生的损失直接在劳务费中扣除。

4、为完成围挡工程所需的实施范围内的场地平整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不作调整。

6、围挡制作、安装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人身安全、消防安全、文明生产教育,落实人身、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人身、财产、消防安全等事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7、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8、施工期及质保期涉及的有关人身、财产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保险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工期:8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质量合格,质保期1年

五、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安装或钢结构制作、安装等相关内容。

六、工程8万元,固定单价,数量据实结算,由业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单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围挡材料的制作和安装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各项保险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报价文件共二部分组成;

①资格审查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②商务报价文件含投标函、报价清单;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准备叁份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分二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第一册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  商务报价文件”。

4、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之中。

、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4年12月2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931644967@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外国语学校东侧地块围挡劳务采购(二次)+公司名称”。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报名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报名费概不退还。

费用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特别说明:参与过第一次投标的单位,报名费无需再次缴纳,但需重新发送报名材料。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上午10:0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者邮寄(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310室。

4、评标办法:合理不含税价最低价中标。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特别说明:因本项目为二次招标,若最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招标人可选择与参与投标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也可选择重新招标。

5、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2000元。

6、确定单位后,我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者签订正式合同,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80%,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九、发布公共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十、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62965370   

联系人:张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报价清单                        

  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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