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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第二次)
2024-11-15

本招标项目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第二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第二次)

管理费最高限价费率:10%,报价高于限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17:00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通过网上转账汇入我公司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及相关开票信息并发送至347771626@q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领取比选文件。

 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号:3205 0164 8636 0000 1700

 注: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便于招标代理公司识别即可)。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5、本次招标项目申请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1917时00分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11201430(北京时间),逾时,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汉江路与珠海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60米)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2.保证金形式: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或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票据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用途为:**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可简写);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

帐户名: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三余支行 32001647438052500601

投标人需将电汇或网银凭证以及基本户相关材料带至开标现场核查,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15051262800

2、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 蒋先生

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1号建行南通分行10楼

联系电话:18888058283 152627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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