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抄表外包服务项目
2024-11-08
一、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抄表外包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表抄表外包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2、服务地点:江苏通州湾。 3、服务期限:2年。 4、服务要求:通过招标人考核。 5、最高限价:以单价 3.5 元/只/次作为最高限价。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信用交通”网站(http://credit.mot.gov.cn)、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等渠道列入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授权委托人(如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如有)缴纳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此项不需提供); 4、投标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及费用: 1、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2日17时前,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可电话联系代理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张晨龙:15151304466,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2、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300元工本费,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4年11月10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4年11月11日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13日10时00分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现金或电汇或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 十、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 08日-2024年11月 13日10:00。 十二、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 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