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度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运营期站房看护及安保、线路巡防服务项目
2024-11-07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25年度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运营期站房看护及安保、线路巡防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运营期站房看护及安保、线路巡防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 2.1工程概况 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洋吕铁路)项目全长约85km,总投资约99亿元。项目途经启东市、海门区、示范区、如东县4县(市)区,新设7个站(大豫站、东湖站、通州湾站、正余站、东灶港站、吕四港南站、吕四港站),改造2个接轨站(北渔站、吕四站)。同步新建东灶港站物流配套项目,以满足中天钢铁物流等项目运输需求。 2.1.1北渔站(含)至吕四站(含)段: 国铁Ⅱ级、单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预留16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000米、困难地段1600米,内燃牵引、预留电化条件,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1050米,自动站间闭塞。 2.1.2吕四站(不含)至吕四港站(含)段: 专用线、单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600 米、困难地段500米,内燃牵引,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1050米,自动站间闭塞。 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全长85.112公里)运营期站房看护及安保、线路巡防服务(含K0+000-K53+805段及吕四至吕四港铁路专用线线路巡防),站房看护及安保、线路巡防范围包括站房(含未移交站段运营的房屋建筑)、正线、专用线、到发线、牵出线、联络线、客运站、货运站及同步实施等工程,应当覆盖铁路地界、安全保护区、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区等区域。 2.2服务内容: (一)按照巡防范围、时段、方式、次数、周期的规定落实线路巡防工作; (二)检查铁路沿线重要设施设备及物防、技防状态,排查、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 (三)及时劝阻可能进入封闭区域的闲杂人员和活动,及时制止损毁、盗窃铁路设施设备及防护设施、击打列车、放置障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及时发现、报告铁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及自然灾害、异常情况等风险危害; (五)在建设方、新长工务段的指导下,做好突发案(事)件的先期处置; (六)配合建设方、新长工务段或公安机关开展铁路沿线隐患整治、安全宣传等工作。 (七)与铁路工、电、供等设备管理单位巡查人员、公安巡防民警加强联系沟通,与沿线地方铁路护路联防人员、平安志愿者等建立联系渠道,配合开展路外安全宣传。 (八)配合新长工务段进行外部环境巡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新长工务段,配合新长工务段对问题的盯控及整改。新长工务段根据上铁安监【2021】80号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外部环境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外部环境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办理。 (九)中标单位需就线路巡防业务与招标人及上海铁路局管内相关站段签订三方协议。 (十)按照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相关规定做好站房看护及安保、线路巡防业务涉及的其它事项。 建设周期及其他要求: (二)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 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不少于一项铁路项目巡防或安保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列入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应媒介。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8日14时0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服务费为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5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南通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821209000018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从投标人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服务费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28日14时0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5楼海纳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13-68359286 (二)、代理机构: 地 址: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5229190 邮箱号码:281524153@qq.com 九、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栏目发布,敬请留意。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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