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桂语兰庭项目分销渠道合作项目
2024-11-04
一、南通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分销渠道合作已经批准,现对本项目的分销渠道合作进行询价,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桂语兰庭项目分销渠道合作,平潮高铁新城片区 2、招标内容:桂语兰庭项目分销渠道合作。合作房源为已取证房源,洋房1#,叠墅4-11#。 3、合作期限:3个月。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经营范围须有房地产经纪等从事房地产销售的资质; (2)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从事过房地产企业分销渠道合作,业绩的证明文件为合同,业绩的证明文件必须能清晰反映需要明确的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费用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获取方式: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报名方式及费用:投标人须在2024年11月7日16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1024011971@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公司名称+桂语兰庭分销渠道” 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通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5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六、询价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 联系方式:张工 18351328656 招标人:南通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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