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洋吕铁路东灶港物流园配套项目新能源车辆购置项目
2024-1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洋吕铁路东灶港物流园配套项目新能源车辆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通洋吕铁路东灶港物流园配套项目新能源车辆购置项目。 2、招标范围:购置电动重卡牵引车(牵引头 (423kwh) 1辆、挂车 (后翻长9 米,漕帮高度 1.2米,底8边 6 ) 1 台,充电柱1套(1套 320kw) ,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见下表:
3、招标控制价:72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工期:合同签定30日历天内完成内完成供货调试、验收上牌。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1次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 3、投标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牵引车车头的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充电桩由中标人配套完成采购内容。代理商须提供该牵引车车头的厂家为其出具的代理权证明或特约经销商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8日17:00时前添加微信15006276045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发送营业执照 、盖章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代理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联系电话:18051668293。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2报名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内容。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公布的内容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日14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特别提醒: 8.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2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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