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海大道加油站综合体项目涉路安全影响评价项目
2024-08-16
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链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25-863381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海大道加油站综合体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通州湾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涉路安全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通海大道加油站综合体位于G328与通海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在G328上增设道路开口,在通海大道上增设道路开口。上述二处开口必须在“涉路工程安全评估方案”通过评审并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保障相关工程的顺利推进,就加油站综合体增设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3招标内容:对通海大道加油站综合体增设道口项目涉路工程安全评估方案编制(包括不限于G328道口改造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通海大道道口改造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G328道口和通海大道道口改造设计;G328道口改造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方案、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管理方案;通海大道道口改造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方案、应急预案、施工现场管理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成果报告,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批复等相关服务。 2.1.4 质量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便于南北东西各方向的车辆进出,减少投资,节约用地)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出具相关成果性文件,且确保取得主管部门批复。若无法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则相应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2.2最高限价 2.2.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自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增设省道及以上道口涉路安全评估项目业绩,提供一份合同及许可决定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该类似安全评估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并且现场勘察承诺书需要招标方签字确认作为报名必要条件(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3962801278)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为安评单位。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26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领取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服务费为300元/投标人,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招标文件服务费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8月26日14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上传至“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7.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通州湾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152899114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3) 6989 2752 邮箱:962928889@qq.com 2024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