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2025年平潮新城片区绿化养护及零星绿化工程劳务采购
2024-08-08
一、招标项目 2024-2025年平潮新城片区绿化养护及零星绿化工程劳务采购。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包括但不限于修剪、施肥、除草、抗旱、排涝、补(移)植及更换、涂白、防寒、病虫害防治、废弃物处置等。中标人提供劳务人员及机械设备配合招标人进行绿化养护工作,本项目养护肥料、农药、需更换的苗木及草籽均由招标人提供。 (二)工作时间及要求:每天养护劳务工作范围和劳务使用量根据招标人要求,由招标人提前一天告知需要的人数,中标人需保证当天人员、机械设备到位,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任务,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对于不能满足招标人工作标准的劳务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工作情况和劳务人员多次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劳务合同。中标人劳务人员工作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季度变化调整。招标人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早晚考勤,该考勤数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人员要求: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65岁。 (四)由中标人自备满足绿化养护工作的小型工具机械,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绿化养护的修剪锯、高枝剪、大剪刀、推草坪机、割草机、三轮运输车、大布袋、维修工具套装、打药机、充电抽水泵等和用于应急绿化工程的简易工具。所有绿化养护所需小型机械所需的汽油、充电等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本项目养护所需肥料、农药、更换的苗木及草籽均由招标人提供,应急绿化工程中所需的挖机、吊机、装载机、洒水车等大型机械设备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准备不得少于8台割草机、1台推草坪机、一台打药机等以满足现场养护工作需要。 (五)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需提供由投标单位投保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保险人数不得少于5人。 (六)本次招标询价全年劳务人员总量暂定5000人次,最终确定两家中标单位,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劳务合同,实际使用劳务数量由招标人根据日常养护工作需求和每月考核情况进行安排。工作过程中根据《平潮新城片区绿化养护劳务考核评分标准》的考核结果,由招标人对劳务使用情况进行安排,最终全年两家劳务单位的结算合并总量不超过5000人次。 (七)作业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人身安全、消防安全、文明生产教育,落实人身、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人身、财产、消防安全等事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八)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九)本工程涉及的有关人身、财产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保险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一)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绿化管理或绿化养护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由投标单位投保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保险人数不得少于5人。 五、本项目限价62.5万元(含税),劳务单价限价125元/人次/天(含税),约5000人次(具体人次以实际使用结算情况为准)。 六、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注明开票税率,若签订合同时或结算时开票税率增加,不含税价不变,税款不予调整,超出报价中约定的税金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签订合同或结算时开票税率降低,不含税价不变,税款按实结算。 七、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4年8月13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931644967@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公司名称+2024-2025年平潮片区绿化劳务采购”。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10:0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 4、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每个中标单位均需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3000元/单位。 八、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共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十、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招标人: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62965370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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