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场所购买保险项目(2024)
2024-07-05
1、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场所购买保险项目(2024) 2、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为公司 13 宗资产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场所购买相关保险(资产详见附件),具体保险方案为: 每个车棚保障明细: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地点范围内因火灾或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条款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列明的限额。 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每个车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 每个车棚累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 一旦出险,要求保险机构3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完成踏勘,协助消防安全管理等机构部门处理现场事故。 (2)最高限价:6.8万元。 (3)服务周期:中标后5日内出具保单。 3、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2日 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三楼开标室。(可邮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询价响应文件须包含: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2)询价响应投标函; (3)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是法人本人);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评标办法:最低标价法 7、支付方式:乙方出具保单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开票义务,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税收损失赔偿责任。 8、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则由实际参与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选。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南通新家园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滨海大道74号通州湾政务服务分中心C315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5152899114 2024年 7 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