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人事招聘其他通知重要通知

【询价公告】平潮高铁新城片区2024年环境提升项目-平潮站地铁口南侧地块土地平整
2024-04-01

一、询价项目

平潮高铁新城片区2024年环境提升项目-平潮站地铁口南侧地块土地平整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平潮地铁口南侧地块(港平路南侧,润通路东侧)场地整平工作,场地平整面积约40亩,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必须将地块内农作物全部清理外运后方可进行场地整平、地块内沟塘须回填素土,土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具体工程量投标人须自行勘察现场,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等各种理由拒绝和增加费用。场地平整完成后采用压路机进行压实,要求场地标高误差不超过±2cm

2、为确保汛期排水通畅,地块内须埋设约60米钢筋混凝土管,具体规格为:φ1000钢筋混凝土二级承插管,包括但不限于沟槽开挖、管道采购、安装以及沟槽回填等。

3、整个地块回填沙土,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河沙含量不低于80%,回填后压实厚度约10cm,约2660m3(压实方),须采用压路机压实;沙土回填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回填前必须提供沙土样品,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4、投标人投标前必须仔细勘察现场,熟悉场地、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且勘察现场后需将现场踏勘回执函(详见附件)由招标人现场联系人签字,勘察现场联系人:杨杰,联系方式:18862989796投标人需将现场踏勘回执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若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本项目取消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此发生的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须经招标人业务部门书面通知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应做好该工程周边的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各风险因素所发生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含清苗补偿等),由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自行考虑。若因施工单位原因,未做好相关工作,导致本项目无法推进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已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7、投标人应考虑施工范围内的工厂、住户等的安全、便利出行所采取的措施;施工现场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

8、中标人要做好施工期间的扬尘排污措施,定期洒水降尘,否则由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和罚款,此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自行考虑。

9、施工期间有关人身、财产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投标人均需办理,保险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0、现场内施工用水、电(含水源、电源、管线接入)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11、作业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人身安全、消防安全、文明生产教育,落实人身、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人身、财产、消防安全等事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三、工期要求

工期:暂定1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五、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等相关内容;

六、本项目限价为:18万元,固定总价。投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机械、器具、安全防护、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注明开票税率,若税率因国家政策原因等有所调整的,含税总价中不含税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税款金额以开票时的实际税率计。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报价文件共二部分组成;

①资格审查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现场踏勘回执函;②商务报价文件含投标函;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准备叁份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分二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商务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第一册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  商务报价文件”。

4、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之中。

八、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4年4月7日17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931644967@qq.com报名,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报名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310室。

2、报名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报名费概不退还。

费用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若无需开具开票,可自行转账至以上账户。

3、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中标后若以无法实施为理由或向招标人提出额外附加条件,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评标办法:不含税价为最低价中标。

5、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3000元。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上午9:3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或者邮寄(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310室。

7、确定单位后,我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者签订正式合同,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8、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9、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3-69882802

联系人:张工

附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踏勘回执函等

 

                         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版权所有: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44641号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32层

邮编:226006 电话:0513-69918666  电子邮箱:ntyhkfjt@163.com 传真:0513-6991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