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合作单位(BIM)名录(二次)
2024-02-07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征集人)的委托,就其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合作单位(BIM)名录(二次)组织公开征集,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应征方参加应征。 一、项目名称: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合作单位(BIM)名录征集(二次) 二、项目概况:江苏盛和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房产”)隶属于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是国资委下属地方国有企业,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1.5亿元,累积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150亿元、开发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先后开发了泰州盛和花园、东方名门、东方名邸、海门海上名门、南通盛和永兴花苑、三元坊、金鳌坊、七彩豪庭、翰林府、花半里、濠景仁居、启瑞广场、九里香堤、九里桃源、公园世纪等优质楼盘,并代建完成了南通滨江洲际酒店、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南通美术馆、南通大剧院项目;目前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项目有启东翰林府、江阴敔山湾、中创区CR22006、通州湾TR20011、五龙汇R22020等项目。 近2年已分别在启东、海门、如皋、通州湾、南通市区及无锡等拿地,公司房地产业务逐步提升。现委托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2025年度合作单位名录,共分1个名录为:BIM。 三、服务期限:2年,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四、征集控制价: 本次BIM技术服务咨询费采用固定单价的报价方式,设计控制单价为:室外工程部分1.7元/平方米,地下室及地下车库部分2.5元/平方米,室内精装修非住宅部分8元/平方米,室内精装修住宅样板房0.45万元/套(服务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的对应部分面积为准,设计费=对应部分面积×合同单价)。 五、潜在的应征方资格: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征集及所要求的服务;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人社部颁发的建模师资格; 3、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不少于3个BIM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且单个项目服务面积达2万平方米及以上,业绩的证明文件为BIM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的证明文件必须能清晰反映需要明确的内容。 具体详见本征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应征方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应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征方自行承担,评审过程中,应征方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应征,一经发现则取消应征方资格。 六、征集文件获取: 本项目应征方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征集人不组织应征方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应征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征集文件: 本次征集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征集的单位,请于2024年2月26日14时00分前缴纳征集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征集文件及构成征集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征集文件与纸质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应征方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应征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征集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征集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南通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821209000018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从应征方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应征方放弃开票。 征集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应征方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征集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应征方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由入围单位均摊)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应征方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6日14时00分 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征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应征方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征集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应征方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征集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征集文件、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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