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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洋吕铁路大豫站、北渔站等站场办公电子设备采购
2024-01-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吕铁路大豫站、北渔站等站场办公电子设备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洋吕铁路大豫站、北渔站等沿线站点等沿线站点。

2.1.2 供货期:15天内完成供货。

2.1.3 质量标准:合格

2.1.4 招标范围:全部设备材料供应(含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等)、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成品保护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全过程及售后服务的所有工作

2.1.5 招标控制价:4816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份电脑等电子办公类设备销售合同金额达2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质保承诺函及服务承诺函;

3.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249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南通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821209000018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服务费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24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800元整;

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若采用转账,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单位名称: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通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户:1111 8212 0900 0018 797

特别说明:采用转账形式,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费用类别,如“****项目投标保证金”。

10.特别提醒:

10.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2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东海大道88号

  址: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杨工

  话:

0513-69962020

  话:

0513-69892752

 

 

   箱:

9629288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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