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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023-12-29

1、招标条件

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建设项目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2.2内容:显示屏尺寸:5120*2880mm,规格:P1.53 LED显示屏,分辨率要求为:3382*1872

2.3招标控制价:13万元;

2.4服务期限要求:20241月13日前制作安装完毕(最终进场时间根据甲方要求而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中包含LED显示屏生产或销售或与之相关内容

3.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2021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LED显示屏制作安装项目,此项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业主证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邮箱传递的方式,投标人须在2024年1月4日16时00分前将以下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24011971@qq.com,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

4)报名资料上须写明报名的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通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5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5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址: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  

联系方式:张工  18351328656 

版权所有: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44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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