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
2023-11-03
本招标项目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 管理费最高限价费率(管理费的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砌井费用):10%,报价高于限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8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邮箱传递的方式,投标人须在2023年11月8日17时00分前将以下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tgs1101@126.com,并与代理单位联系人(朱仲英 13485117652)电话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报名资料上须写明报名的项目名称。 3.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供应商,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地点:通州湾示范区供水服务中心(通州湾示范区汉江路与珠海路交叉口东180米)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设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5951300810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仲英 地 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系电话: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 2023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