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历史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2023-11-01
1、招标条件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历史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由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为招标主体,现对该项目在集团网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南通启瑞广场及通州湾政务中心 2.2服务内容: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历史档案整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 项目需求” 2.3工作时限:65天。 2.4预算价:最高限价为644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档案整理服务相关内容; 3.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2020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设工程档案整理工作,以及承担过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人事档案整理等工作,以合同为准(提供档案服务合同复印件至少一份,建设工程档案与人事档案可分别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8日9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文本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通跃龙路支行 账号:5139 0285 3710 688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14时00分 6.2 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8日14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7.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费用 9.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2 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为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3 本项目评委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评委费按实支付,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之内。 10、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最低评标价法) 11、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1585127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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