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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职工之家20套房源改造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2023-09-19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职工之家20套房源改造工程家具采购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职工之家20套房源改造工程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46.65元。

、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投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保证金

5.1本次投标保证金8000元;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转账账户: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分行

账号:483260649067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在开标前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银行汇票或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递交(请勿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无须密封。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退还

4.1)未成交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予以退还;成交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称为成交供应商)的,将在合同签订完成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4.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3)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928140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 8212 0900 0018 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七、响应文件及样品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39281400

八、响应文件及样品提交地址同开标地点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汉江路(政务中心向南300米)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告”网站栏目发布。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5051262800

招标代理: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9

人:杨工

联系方式:0513-69892715

邮箱:9629288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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