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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沪蔬通白条肉批发停车棚项目(第二次)
2023-09-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蔬通白条肉批发停车棚项目(第二次)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沪蔬通白条肉批发停车棚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本次成品车棚招标采购数量为13套。

2.1.2交货周期:15天。

2.1.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因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本次申请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717:30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通过网上转账汇入我公司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及相关开票信息并发送至346705880@q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领取招标文件。

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号:3205 0164 8636 0000 1700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便于招标代理公司识别即可)。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9月189时30分。

6)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1号建行南通分行10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如发生外聘专家需支付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支出请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8)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3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4.2本次招标项目申请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717时30分。

4.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 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1号建行南通分行1011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内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651306649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1号建行南通分行

人:蒋广进

联系方式:15262720620

E-mail:3467058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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