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南通平潮高铁城开发建设前期研究单位入库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2-11-24
一、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南通平潮高铁城开发建设前期研究单位入库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北至沪陕高速、平二路、南至深南路、东至九圩港、西至西环路。 2、项目规模:总面积约为9.12 km²。 3、招标范围:南通平潮高铁城项目稳评、航评、洪评、测绘(含勘测定界)、水土保持等5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2年,按实际服务项目大小响应招标人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项目启动前,由招标人发布项目任务书(以每次具体任务为准),入库单位书面回复是否承接并按时完成,超过两次以上无理由拒接任务,则可取消对应入库;每次服务完成后,由招标人负责服务考核,若入库单位2次考核低于70分,招标人可取消对应入库,有权另行委托,若入库单位2次考核达95分以上,则增加一次服务项目。(具体服务评价详见附件)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范围: 南通平潮高铁城开发建设前期研究单位入库项目,共5个标段,即南通平潮高铁城项目稳评、航评、洪评、测绘(含勘测定界)、水土保持的5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南通平潮高铁城开发建设前期研究单位入库项目稳评项目; 二标段:南通平潮高铁城开发建设前期研究单位入库项目航评项目; 三标段:南通平潮高铁城开发建设前期研究单位入库项目洪评项目; 四标段:南通平潮高铁城开发建设前期研究单位入库项目测绘(含勘测定界)项目; 五标段:南通平潮高铁城开发建设前期研究单位入库项目水土保持项目。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业绩要求: 1)一标段(稳评):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合同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稳评项目(1项); 2)二标段(航评):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合同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工程航评项目(1项); 3)三标段(洪评):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合同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工程洪评项目(1项); 4)五标段(水土保持):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合同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工程水土保持项目(1项)。 2、四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材料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1日17时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报名)发送至以下邮箱962928889@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本费用中标后根据实际由入选单位均摊),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6日9时30分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恒东花园高铁新城指挥部210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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