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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十里蓝院剩余房源装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2-01-12

通州湾十里蓝院剩余房源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通州湾十里蓝院剩余房源装修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湾十里蓝院内。

2)工程规模:十里蓝院地处通州湾示范区围垦北区,首期拟装修28套(约3200平米),预计投资约230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8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21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24月。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棚等部位装饰装修、水电安装、软装(含床、床头柜、桌椅、窗帘等)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壹个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技术负责人。

5.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2121930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崇川区启瑞广场五楼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在20221210930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资料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沿海集团网站(http://www.ncd-group.com/-通知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0、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1、联系方式:

名称: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151908996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仲英

电话: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


2022年112

图纸


工程量清单


通州湾十里蓝院剩余房源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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