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9-22
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1TZW-XFWB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万元),投标总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服务期 服务期限:本次维保期限为1年,具体维保时间段详见项目需求。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质量要求:保障招标文件中需维保的各项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 其他详见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资格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开发建设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申请及获取磋商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地点(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申请方式:可以至代理机构现场申请,也可以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邱先生,18036206278)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供应商,请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18036206278 4.已购买或者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磋商而造成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三楼308开标室(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 3. 因疫情防控需要,每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仅允许一人参与投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按照当地(投标人所在地、招标人所在地)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最新消息,亦可拨打当地区号+12345热线电话咨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通沿海集团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 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截止之日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采购的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采购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采购的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2021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