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凯迪大道通扬运河夜景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1-06-24
南通凯迪大道通扬运河夜景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南通凯迪大道通扬运河夜景亮化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南通凯迪大道通扬运河夜景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二、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规模:约175万元。
(3)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
四、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工程为南通凯迪大道通扬运河夜景亮化工程,包含布管、布线、灯具安装、配电箱安装、智能控制系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加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评标办法”中的为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拟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以于2021年6月28日17点前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领取文件前,投标单位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招标文件领取地址为: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朱仲英,电话: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邮箱ntgs1101@126.com)。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2日9时30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平潮新城指挥部(恒东花园)201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评标方法:价格单因素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3-698828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 系 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0513-85920810-803
邮箱:ntgs1101@126.com
日期: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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