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招标公告(二次)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合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拟通过保险资管公司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规模不低于 20亿元,期限不低于5年,集团作为融资主体,用于基础设类施项目(单个或一组同类型项目)。通过综合比选,择优确定合作对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2、投标人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力及能力,承诺在2021年9月30日前注册成功,提供承诺函。
3、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存在其他失信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比选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提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日10时00分。
2、提交地点: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2层3220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6月21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2层3221会议室。
五、比选需提交的资料
1、资格审查文件(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②有效的《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3、4)
④承诺在2021年9月30日前注册成功,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⑤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融资方案(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根据比选细则提供。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本项目由资格审查文件、融资方案两部分组成,上述两部分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分别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或“融资方案”,同时还要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
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以显著标志密封,在封袋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3、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七、比选办法
本次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采取综合打分,集团组织专人对融资方案进行综合比选,排名第一的保险资管公司为本次项目的受托管理人。比选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规模10分、投资期限10分、资金用途灵活度20分、投资利率60分。另设附加分5分。
(一)比选细则
1、投资规模最高者得10分,根据投资规模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每低一个名次扣1分,额度相同者得分一致。
2、投资期限最高者得10分(以固定期限为准),根据投资期限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每低一个名次扣1分,期限相同得分一致。
3、资金用途灵活度最高者得20分,根据补充运营资金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每低一个名次扣1分,比例相同得分一致。
4、投资利率最低者得60分,根据投资利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BP扣1分,扣完为止,报价相同得分一致。
5、附加分: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承诺打分:投标单位承诺若中标能缴纳人民币50万保证金的得1分,每增加50万再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承诺的或承诺内容不全的,不予加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细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总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若总得分出现相同分,则由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八、特殊情况处理
若本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招标人与其进行谈判,中标价为谈判后的最终报价。
情况一:当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文件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用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谈判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报价评审
宣读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第一轮报价),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将对本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由各投标人进行二轮或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最终报价如有相同者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以投标人最低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情况二:当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文件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采取“单一来源直接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报价评审
宣读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第一轮报价),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将对本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由投标人进行二轮或最终报价。(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以投标人最低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注: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后生效,投标人受其约束。
附件1:
承诺书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若中标,承诺如下事项
(1)若我单位中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缴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保证金;
(2)若未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注册成功,则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备注:
1、本承诺书保证金承诺金额由投标人根据附加分细则自行填写。
2、未提供本承诺书的,不参与附加分的评选。
附件2:
承诺书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若中标,我单位承诺在2021年9月30日前注册成功,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此证明书)
投标人单位名称:
投标人单位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提供此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代理人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