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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圩港整治工程、三夹沙水系联通涵闸工程、三余南闸迁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22

鲜圩港整治工程、三夹沙水系联通涵闸工程、三余南闸迁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鲜圩港整治工程、三夹沙水系联通涵闸工程、三余南闸迁建工程由南通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址:通州湾示范区

2.2建设规模:

本次设计为鲜圩港整治工程、三夹沙水系联通涵闸工程、三余南闸迁建工程,项目设计费约40万元,项目概况如下:

1)鲜圩港整治工程,总投资300万元,核心区水系联通工程,打通北三干河和南侧支河。规划河道长约600m,口宽25m

2)三夹沙水系联通涵闸工程,总投资700万元,围垦南区与三夹沙水系联通涵闸,穿堤建筑物,单孔净宽6米。

3)三余南闸迁建工程,总投资800万元,三余水系高低水系控制建筑物,拆除现有三余南闸,在排咸河和三余竖河交汇处新建节制闸,单孔净宽8米。

2.3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河道疏竣不需编制)(含估算);

2)测绘(测量)并满足设计要求,提供详细的勘察测量报告;

3)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等,编制勘察文件。

4)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设计期间与相关管线(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路灯、监控、雨水、污水等)产权单位对接确认等。

5)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含完成招标范围内容所必须的资料的搜集、测绘(测量)、勘察、计算分析、实验等),提交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的成果报告,包括测绘(测量)报告、勘察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阶段设计文件。

2.4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

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方案设计及深化,项目建议书编制应当符合行政审批的相关要求,方案深化设计获业主同意后15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包含测绘(测量)报告、勘察报告、设计概算、图纸等);另中标人根据业主要求一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初步设计审查后3天内提供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成果,并经专家组长审查同意;审查同意后2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 

3)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测绘(测量)报告、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最低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资质等级: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所学专业为准)

2)拟派专业设计人员资质等级:

水利设计人员(1名):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所学专业为准)

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注: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设计人员为本项目最低限度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分别配备,且不得相互兼职,否则,按废标处理。中标后,中标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适当增加人员。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设计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或涵闸工程设计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32617时前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朱仲英,联系电话:134851176520513-85920810-803),逾期不再发售。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1)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ntgs1101@126.com),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资料确认无误且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意向投标人报名邮箱。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未与招标代理联系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

2)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的投标人,报名时提交所需材料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后领取书面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3319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8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3-816803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 

 

2021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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