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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海安路、海二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1-01-29

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海安路、海二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海安路、海二路工程由南通通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址:通州湾示范区

2.2招标范围:

海安路工程道路长度约0.401公里。该道路为现代纺织产业园内南北主干道,路宽18米,两侧各10米宽绿化带,沥青砼道路含雨污水、给水、交通、路灯。投资估算约为2000万元。

海二路工程道路长度约0.999公里。该道路为现代纺织产业园内南北次干道,路宽14米,两侧各10米宽绿化带,沥青砼道路含雨污水、给水、交通、路灯。投资估算约为3000万元。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勘察、测量、方案设计深化(提供道路平面及绿化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及提供各项相应技术资料(含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等)及各阶段相关费用(含会务费、评审费用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涉及交安、弱电、强电、给排水、燃气等公用管线,由中标单位负责与相关市政职能部门有效对接后设计并确认,进行管线综合施工图设计。

中标单位需派一名设计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时间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其中,阶段服务期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方案深化设计,项目建议书编制应当符合行政审批的相关要求,方案深化设计获业主同意后15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包含勘察报告、设计概算、图纸等);另中标人根据业主要求一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初步设计审查后3天内提供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成果,并经专家组长审查同意;审查同意后2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 

③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必须满足下列两项之一:

①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2018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该类似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注: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未能充分体现业绩要求,可另外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道桥或其他相近专业(道路、桥梁或公路与城市道路)高级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专业设计人员

2

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3.4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设计人员缴纳的20206月至202011月(或20207月至202012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业设计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资活动中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E.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定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未与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过投诉或法律纠纷。

3.8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2317时前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260526989QQ281582144

1、采用回函形式的投标人,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报名函邮件及招标文件费用后3日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函中投标人填写的邮箱并将纸质文件寄至报名函中地址,投标人在收到后需将确认通知(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szzcjyb@126.com,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未回函确认或未与招标代理联系的视为已收到招标文件。

2、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的投标人,报名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500/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于20212417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发送邮件至(szzcjyb@126.com)予以提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279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66号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四楼)开标室一(具体开标室以当天电子显示屏内容为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通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13-81680304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联系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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