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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滨江地块地热水资源利用项目地热资源勘查办证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29

南通市滨江地块地热水资源利用项目地热资源勘查办证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滨江地块地热水资源利用项目地热资源勘查办证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滨江地块地热水资源利用项目地热资源勘查办证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滨江地块地热水资源利用项目地热资源勘查办证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95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南通市滨江地块地热水资源利用地热资源勘查办证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承担该地热资源勘查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地热)规划调整、探矿权证办理、钻井质量控制、各类样品采集测试、地热井正常出水后的地热普查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划定矿区范围等技术报告的编制、评审,并办理该地热井的储量备案证明、采矿证等手续。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进度要求: 20208月底前,完成“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滨江地区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勘查区块的请示”及“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滨江地区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勘查区块的具体方案” 编制,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组织专家评审,协助甲方将本项目矿业权调整纳入江苏省矿产资源十三五规划;

20209月中旬,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通江苏省矿产资源评审中心评审;

202010月底前,在甲方提供必要资料的前提下办结探矿权证;

20211月中旬,完成《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滨江地区地热普查报告》。报告经省自然资源厅储量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20213月底前,完成《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滨江地区地热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通过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由省水利厅颁发取水行政许可。

20214月底前,完成《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滨江地区地热井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通过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

20215月中旬,完成《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滨江地区地热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组织专家评审。

20216月底前,在以上报告和证件齐全,并在甲方提供其它必要资料前提下(尤其项目的发改委批文和项目环评报告),办理地热采矿许可证。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

1、参加投标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内容包含: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勘查,或水文环境地质监测服务;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地质、矿产或水工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5、投标文件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2010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地热勘查项目自探矿权证办理和储量备案证明办理及采矿证办理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应办结的有效探矿权证和储量备案证明和采矿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2、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208217时前(每日上午900分到1130分,每日下午130分到500分),至南通市人民中路79号金信大厦五楼技改公司招标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87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79号金信大厦四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文件获取: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3-85592116/13861988670

        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79号金信大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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