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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铁城片区世隆路(凯迪大道-G40沪陕高速)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8-12-03

一、招标条件

南通高铁城片区世隆路(凯迪大道-G40沪陕高速)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南通高铁城片区世隆路(凯迪大道-G40沪陕高速)施工图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3、招标范围:世隆路(凯迪大道-G40沪陕高速)市政工程和小石桥河(纬六路-G40沪陕高速)段沿河河道、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4、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并提交全套施工图(必须满足当地部门要求报审需要的所有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的单位(注市政设计资质不允许联合体)。

③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造价6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7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且含景观绿化项目设计(需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上述市政道路及绿化景观设计项目可以在一个合同内,也可以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提供一个合同,绿化景观设计项目提供一个合同)。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城市建设或其他相近专业(道路、桥梁或给排水)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造价6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7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并在该工程中独立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未能充分证明本业绩要求,则投标人需再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3、其他要求:

①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②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③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的单位。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E.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定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8 年12月3日起,2018年12月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 分到11时,每日下午14时到17:00时。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903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前来获取招标文件之前请务必先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

4、相关费用:

   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投标人于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主楼15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接收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主楼15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cd-group.com/ )“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恒东花园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90923107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903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13-55083505   13773759775 

电子邮件:544051261@qq.com  

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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